一、《XX县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共XX省委员会、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关于做好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通知(十委〔2021〕16号)。 弘扬体育精神,鼓励我县体育运动员在各级正式比赛中夺得奖牌、取得好成绩,鼓励体育教练员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突出竞技成绩,鼓励拼搏争光,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积累。 第三条奖励范围:代表XX县参加市运会; 代表XX市参加XX省主办的锦标赛、锦标赛和省运会; 代表XX省参加全运会、青运会、锦标赛、杯赛(决赛); 代表中国XX省参加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决赛)、亚运会、亚锦赛
2、XX年注册的在全运会、亚锦赛(决赛)、亚青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包括原县体育发展局的运动员)以及为运动员成绩做出贡献的教练员。 各级邀请赛、竞技赛、合作赛、友谊赛等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四条 在各级大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标准详见附件。 1、在比赛中获得奥运会、全运会项目获奖名次的运动员,按照相应比赛级别的奖金标准执行; 在非奥运会、非全运会项目中获得获奖名次的运动员,执行相应比赛级别奖金标准的60%。 实施。 2、集训教练员授予同级别运动员奖励的60%,启蒙教练员(培养运动员一年以上并送运动员到上级集训单位的教练员)授予60%占同级别运动员获奖情况的%。 40%作为推荐教练员奖励(培养有功运动员)
3、一年以内派遣运动员到上级集训单位的教练员)按同级别运动员奖励的20%奖励。 同一运动员有多名教练员提供培训、启蒙或推荐的,奖励金额将在上述奖励总额中合理分配,不得重复奖励。 (三)运动员在奥运会、亚运会上获得奖牌时,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金额由县文化传媒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报县人民政府,将按照一案讨论的原则,通过专题研究确定。 获得四至八名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数额,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专题会议确定。 第五条:成绩判定:运动员、教练员必须在比赛结束后向县文化体育旅游体育局提交比赛指令书、成绩书和获奖证书,由县文化体育旅游体育局审核批准。和体育局。 第六条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之前。 第七条 市青少年运动会三大项目的奖励规定
4、足球、篮球(除三对三)、排球项目前三名(最终排名)球队分别奖励全队运动员(不含教练员)共计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八条 青少年城运会教练员贡献奖 1、特别贡献奖: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在城运会比赛中获得第一名(最终排名)的,给予青少年城运会教练员特别贡献奖2万元。该项目。 2、贡献奖:在市运动会上,县体校教练员(含运输员)培养的运动员获得金牌4枚以上(第5枚起)的,每增加1枚,奖励教练员100元。金牌; 非体校教练员(兼职)培养的运动员在市运动会上获得金牌5枚以上(含金牌5枚)的,给予教练员贡献奖2万元。 3、重大贡献奖:在市运动会上获得金牌的教练员培养的运动员(含运输员)总数超过
5、超过8人(含8人)的,给予教练员4万元重大贡献奖。 4、特别贡献奖:教练员(含运输员)培养的运动员在市运动会上获得金牌10枚以上(含金牌10枚)的,给予教练员特殊贡献奖7万元。 5、贡献奖、特别贡献奖、重大贡献奖、特别重大贡献奖的奖金不得重复计算,颁发最高奖项。 第九条 市运会其他说明 1、足球、篮球、排球(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前三名除外),获得的名次按比赛情况折算为金牌数或团体总积分本届市运会规定。 奖励不重复计算,授予最高奖励。 2.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网球队、田径接力、游泳接力前八名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将获得单项奖金两倍的奖励。 3.介绍运动员、交流运动员及其运动员
六、教练员奖励按照协议执行。 第十条 运动员、教练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不予奖励赛事成绩。 第十一条 本措施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结算; 实施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残疾运动员的奖励办法,由县残疾人联合会参照本奖励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XX县功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暂行办法》(X政发〔2006〕42号)及XX县体育代表团参加XX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运动会奖励计划(X政发〔2013〕11.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XX县重大体育赛事奖励标准 附件:XX县重大体育赛事奖励标准 奖励项目 运动员奖 教练员奖 1.成人项目( 1) 世界级赛事金牌 50000 银牌 50000
七、牌照 2000020000 铜牌 1000010000 四至八人 600元/分钟 600元/分钟 (2)亚洲级赛事金牌 3000030000 银牌 1000010000 铜牌 50005000 四至八人 400元/分钟 400元/分钟 (3)全国运动会金牌 3000030000 银牌 100001 0000 铜牌 50005000 第四至第八名 300 元/分钟 300 元/分钟(四) 全国赛事金牌 1500015000 银牌 60006000 铜牌 30003000 第四至第八名 200 元/分钟 200 元/分钟(五)省运会金牌 60004000 银牌 30002000 铜牌 15001000 四至八人每人 100 元/分钟,60 元/分钟(六)市运会金牌 1000600 银牌 600360 铜牌 300180 四至八人 200 元 1
8、20元 2、青少年项目(1)青奥会金牌5000050000银牌2000020000铜牌1000010000第四至第八名600元/分钟600元/分钟(2)世界级赛事金牌3000030000银牌1000010000铜牌50005000 第四至第八名 400 元/分 400 元/分钟 (三)亚青赛金牌 3000030000 银牌 1000010000 铜牌 50005000 第四至第八名 400 元/分 400 元/分钟 (四)亚洲级别比赛金牌 1500015000 银奖牌 60006000 铜牌 30003000 第四至第八名 200元/分钟 200元/分钟 (五)青运会金牌 1500015000 银牌 60006000 铜牌 30003000 四至八名 200元/分钟 200元/分钟 (六)全国赛事金牌1000010000 银牌 40004000 铜牌 20002000 四至八人 100 元/分钟 100 元/分钟 (7) 省运会金牌 60006000 银牌 30003000 铜牌 15001500 第四至第八名 100 元/分钟 100 元/分钟 (8) 省赛金牌 15001500 银牌 800800 铜牌 500500 第 4 名至第 8 名(足球、篮球、排球、田径) 50 元/分钟 50 元/分钟(九)城运会金牌 15002500/3500(非体校)银牌铜牌 8001000 铜牌 500600 第四至第八名 30元/分钟 50元/分钟